
駐唱歌手(resident singer,即在同一場活動或同一個場地連續演唱的歌手)的價錢,香港市場有兩種問法:按歌數與按時段。 兩種問法問的其實是同一件事——台上有多少人、唱多久、由誰提供音響。下文以生效價目逐項說明,並附酒會、晚宴與商場三種場合的配置對照。
直接答案:香港 2026 年駐唱歌手按一場計價。歌手獨唱 HK$5,420(兩節,每節 20 分鐘); 歌手+琴師 HK$7,140(2×30 分鐘);樂隊 2 人組 HK$8,570(2×40 分鐘);樂隊 3–4 人 HK$16,100(2×45 分鐘); 樂隊 5 人 HK$19,050(2×45 分鐘)。以上不含音響器材,場地沒有現成擴聲系統時,另加 HK$2,380 至 HK$8,800。
一、駐唱歌手收費是多少?五個配置的價錢
價目以一場為單位。一場即一次活動,包含兩節演出、到場準備與兩節之間的留場時間。 下表是五個配置的生效價錢,以及由價錢與演出長度換算出來的每分鐘成本——後面那一欄不是報價方式,而是用來說明價差的來源。
| 配置 | 演出長度 | 一場收費 | 折算每分鐘 |
|---|---|---|---|
| 歌手獨唱 | 2×20 分鐘(40 分鐘) | HK$5,420 | 約 HK$136 |
| 歌手+琴師 | 2×30 分鐘(60 分鐘) | HK$7,140 | 約 HK$119 |
| 樂隊 2 人組 | 2×40 分鐘(80 分鐘) | HK$8,570 | 約 HK$107 |
| 樂隊 3–4 人 | 2×45 分鐘(90 分鐘) | HK$16,100 | 約 HK$179 |
| 樂隊 5 人 | 2×45 分鐘(90 分鐘) | HK$19,050 | 約 HK$212 |
兩件事值得留意。第一,演出越長,每分鐘未必越貴:由歌手獨唱到樂隊 2 人組,演出由 40 分鐘增至 80 分鐘,每分鐘成本反而由約 HK$136 降至約 HK$107。 第二,人數一過三位,每分鐘成本回升:樂隊 3–4 人與樂隊 5 人同樣是 2×45 分鐘,價錢相差 HK$2,950,差的是台上多一位樂手,以及相應的監聽與線材。 所以「唱耐一點會否平一點」這個問題,答案是不會;決定價錢的是台上人數與伴奏形式。
二、按歌數還是按時段計?
兩種問法都常見,分別在於把甚麼定死。按歌數是把曲目定死(例如三首),適合流程緊密、歌手只在某一刻出場的活動,例如開幕禮的表演環節或婚宴的敬酒前一段。 按時段是把時間定死(例如兩節、每節 30 分鐘),適合要把整段時間填滿的活動,例如酒會與餐飲場地的駐場。
| 問法 | 把甚麼定死 | 適合場合 | 在報價上怎樣出現 |
|---|---|---|---|
| 按歌數 | 曲目數量 | 流程緊密、指定出場時刻 | 仍按一場計,節數縮短 |
| 按時段 | 演出時間 | 酒會、駐場、要填滿整段時間 | 直接對應 2×20 至 2×45 分鐘 |
我們的價目以時段為基礎,原因是成本跟時間走:歌手與樂手要提早到場試音,兩節之間要留場,唱三首與唱十首的到場時數相同。 因此即使只需要三首歌,報價仍然是一場。實際做法是把一場的兩節分開放:第一節在迎賓,第二節在敬酒之後,同一筆費用覆蓋兩個時段。 以每首約 4 分鐘計,20 分鐘一節約 5 首,30 分鐘一節約 7 至 8 首。
三、「2×30 分鐘」是甚麼意思?
一節(set)是一段不間斷的演出。「2×30 分鐘」即兩節、每節 30 分鐘,中間有一段休息。這個寫法來自駐場演出的慣例,也是編排流程表時最需要看清楚的一行: 演出合共 60 分鐘,但歌手在場地的時間接近四小時。
把兩節分開放的好處,是活動有兩個音樂高點;壞處是中場休息期間場地會靜下來,要用背景音樂或 DJ 補上。 若希望一次過唱完 60 分鐘,可以要求把兩節合併,價錢不變,但要事先講明——連續演唱 60 分鐘對歌手的負荷與兩節不同,需要在報價時確認。 流程表上怎樣寫這兩格,可參考Rundown 流程表範本。
四、伴奏形式怎樣影響價錢?
同一位歌手,配不同伴奏,是價目表上跨度最大的一項。Backing track(預錄伴奏,即播放已編好的音樂由歌手現場演唱)成本最低但最沒有彈性; 現場樂手可以按場面調整快慢與長短,價錢隨人數上升。
| 伴奏形式 | 對應價目項目 | 一場收費 | 彈性 |
|---|---|---|---|
| Backing track(預錄伴奏) | 歌手獨唱 | HK$5,420 | 曲目與長度事前定死 |
| 鍵琴現場伴奏 | 歌手+琴師 | HK$7,140 | 可即場延長或縮短 |
| 結他或鍵琴+和聲 | 樂隊 2 人組 | HK$8,570 | 可加即興段落 |
| 鼓、低音、結他、鍵琴 | 樂隊 3–4 人 | HK$16,100 | 可帶動舞池 |
| 完整編制連和音 | 樂隊 5 人 | HK$19,050 | 適合大型舞台 |
選擇的標準不是預算,而是那段時間要賓客做甚麼。要賓客邊吃邊談,歌手獨唱或歌手+琴師已經足夠,音量也容易控制; 要賓客離座跳舞,最少需要鼓與低音,即樂隊 3–4 人。用 backing track 帶動舞池,最常見的結果是音樂停了而氣氛未起,因為預錄伴奏不能按現場反應延長。 各種編制的分別與歌單安排,另見Live Band 價錢全攻略。
五、一場酒會的總額怎樣加起來?
報價上的金額通常由兩至三項組成:演出、音響,以及場地要求衍生的項目。以 60 人酒會為例,場地沒有可用的擴聲系統,總額是兩項相加。
同一條加法換到 200 人晚宴,數字會變成:歌手+琴師 HK$7,140,加標準 PA(200 人)HK$8,800,加專職調音師 HK$3,420,合共 HK$19,360。 音響在這一張報價上比演出本身貴,原因是 200 人的宴會廳要覆蓋整個場地,而且有致辭與司儀共用同一套系統。 若場地已備音響並提供技術人員,這兩項都不會出現,總額回到 HK$7,140。
六、音響由誰負責?
這是駐唱報價上最常爭議的一項。PA(public address,即面向觀眾的擴聲系統)與監聽(歌手聽自己聲音的喇叭)是兩件不同的器材, 場地有前者不等於有後者。沒有監聽,歌手只能靠場地反射聽自己,走音的機會大幅上升。
| 項目 | 適用 | 收費 |
|---|---|---|
| 小型背景音樂系統 | 60 人以內酒會、一位歌手 | HK$2,380 |
| 基本 PA(100 人) | 連技術員 | HK$4,800 |
| 標準 PA(200 人) | 連技術員 | HK$8,800 |
| 樂隊監聽套裝 | 三人以上樂隊 | HK$6,140 |
| 專職調音師 | 全日 | HK$3,420 |
| 無線手咪(加購) | 每 2 支 | HK$640 |
分工的原則是:場地的器材優先,不足的才補。我們在技術確認一步會問三條問題——場地有多少支咪、有沒有混音台、有沒有監聽。 三條都有就不加器材;只欠監聽,就單加樂隊監聽套裝。器材與場地條件的完整清單,見表演場地技術需求。

七、酒會、晚宴與商場:三個場合的配置
場合的名稱不決定配置,場地大小與環境聲才決定。下圖是三個最常見場合的實際組合與總額。
商場中庭是三者之中最難處理的一個:人流走動、環境聲大、中庭多數有回音,而且演出時間往往要配合人流高峰。 我們一般建議樂隊 3–4 人配標準 PA 與樂隊監聽,合共 HK$31,040,並把兩節分別放在下午與傍晚兩個人流時段。 若場地屬於室外,還要加上雨天方案與電源安排,這兩項不在演出價目之內。
八、加時、選曲與語言怎樣計?
三項最常出現的追加,處理方式各有不同。加時是按時間計的追加;選曲與語言則視乎改動的時間點。
| 項目 | 是否影響價錢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演出加時 | 是 | 不在一場的價目之內,按實際時長另行報價 |
| 活動前兩星期改歌單 | 否 | 在選曲一步處理,不另收費 |
| 當日臨時加歌 | 視情況 | Backing track 不能加;現場樂手可視乎熟悉程度 |
| 粵語、英語、普通話混合 | 否 | 按報價確認,不另設語言附加費 |
| 指定冷門或外語歌曲 | 可能產生費用 | 需要另行編曲或練習,實際金額按報價 |
加時最值得事前算清楚。演出一旦超出報價寫明的節數,計法與場地、樂手人數都有關係,不是把每分鐘成本乘以分鐘數那麼簡單—— 四種常見計法與實際帳單例子,見表演加時超時收費。選曲方面,我們會請主辦方提供兩張名單: 必播(例如公司主題曲、新人的定情歌)與避免(例如前任高層時期的舊主題曲)。後者比前者更重要,因為漏了它才會出事。
九、請歌手唱流行曲需要版權牌照嗎?
需要,而且責任在主辦方一邊。公開表演(public performance,即在非住宅場所向公眾演出)版權音樂,屬於版權擁有人的權利。 香港法例第 528 章《版權條例》訂明相關權利, 使用者一般須向特許機構(例如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)取得公開表演牌照;知識產權署備有公開表演、放映或播放版權作品的常見問題與指引。
| 項目 | 一般由誰負責 | 要做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場地公開表演牌照 | 場地或主辦方 | 向場地查證是否已持有牌照 |
| 牌照費用 | 主辦方 | 不包括在演出費之內 |
| 歌手的演出 | 我們 | 按已確認歌單演唱 |
實務上,酒店宴會廳與大型商場多數已持有牌照,因為它們全年都在播放音樂;工廈場地、私人會所與臨時搭建的戶外場地則要逐次查證。 我們不會代主辦方申請牌照,但會在報價階段提醒查證,並在歌單確認後提供曲目清單,方便場地向特許機構申報。 至於費用金額,各特許機構按場地類別與使用方式釐定,公開的統一價目未有公開數據,應直接向場地或特許機構查詢。
十、詢價之前先準備五項資料
最快拿到準確報價的方法,是第一次查詢就把五項資料一次過提供:場地(名稱或地址)、人數、時段(日期與幾點到幾點)、 曲風偏好,以及場地是否已有音響。齊了這五項,我們可以直接出配置與價錢,不必來回。
若暫時只有部分資料,也可以先查詢:我們會按最常見的情況(例如 100 人以內、場地備有基本音響)給一個起點價,再按實際條件調整。 駐唱以外的表演配搭與整體預算比例,另見表演者收費價錢全攻略; 樂隊與其他節目的編排次序,見表演服務。
常見問題
駐唱歌手三首歌大約多少錢?
我們以一場為單位計價,不以歌數計。最小的一場是歌手獨唱 HK$5,420,包含兩節、每節 20 分鐘,約 10 首歌。三首歌約 15 分鐘,仍然按一場計算,因為歌手的到場、試音與留場時間與唱十首相同。若只需要三首歌,建議把兩節分別安排在迎賓與敬酒之後,讓同一筆費用覆蓋活動的兩個時段。
場地已有音響,還需要另外租器材嗎?
視乎場地那套器材的用途。酒店宴會廳的天花喇叭是為說話而設,播背景音樂可以,唱現場多數不足夠,而且沒有監聽,歌手聽不到自己的聲音。我們會在技術確認一步問清楚場地有多少支咪、有沒有混音台與監聽;夠用就不加器材,不夠就按生效價目加小型背景音樂系統 HK$2,380 或標準 PA HK$8,800。
在活動請歌手唱流行曲,需要版權牌照嗎?
需要留意。根據香港法例第 528 章《版權條例》,在公眾場合公開表演版權音樂屬於版權擁有人的權利,使用者一般須向特許機構(例如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)取得公開表演牌照;知識產權署備有相關指引。酒店與大型商場多數已持有牌照,主辦方應向場地查證;未持牌照的場地,牌照費用由主辦方負責,不包括在演出費之內。